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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变 迁
行政区划
一、清末区划
1909年(宣统元年)置漠河县总卡,实行卡伦制管理,分辖洛古河、讷钦哈达、漠河、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开库康、安罗8卡。此外,有连
一个镇,驻有国税征收局,新立屯一个乡,驻有乡警所。
二、民国区划
1912年(民国元年),原呼伦贝尔管辖的珠尔干河总卡并入漠河总卡,同时将其所辖11卡划入漠河总卡管辖,同年,中华人民国政府内务部颁发《地方自治务例》,行政区划实行区制,因当时政令不一,总卡管辖区域仍沿用旧时卡伦制,全境共设1街1镇1乡,19个卡伦。即:漠河街 温河卡 漠河卡 讷钦哈达卡
毕拉尔卡 连 镇 开库康卡 莫里勒克卡
额勒和哈达卡 珠尔干河卡 新立屯乡
乌苏里卡 牛耳河卡 长甸卡 奇乾卡
安罗卡 洛古河卡 永安卡 伊木河卡
额木尔卡 巴尔嘎力卡 温河卡 巴尔嘎力卡
奇雅河卡
1914年(民国3年),裁撤漠河总卡衙门,置漠河设治局。其行政区划沿用总卡旧制。
1917年(民国6年),改设治局为县,始置区,全县共设两个行政区,辖21个村屯(卡伦屯)。
第一区:南起吉拉林河北至额勒和哈达,共辖11个卡伦屯。
第二区:西起额尔古纳河口,东至依西肯东界,共辖9个卡伦屯,另有连1个镇。
1922年(民国11年),全县划为一街、一镇、一乡。街、镇、乡按区段管辖所属卡伦屯。
漠河街,街内按警察配置划分3个区,3个甲,60牌。
连崟镇,设2个区,未设甲,25个牌。 新立屯乡,设1个区,未设甲,25个牌。
1925年(民国14年),全县划为3个行政区。
漠河为第一区,辖漠河街,洛古河、讷钦哈达2个卡伦屯。
连崟为第二区,辖连
镇,乌苏里、巴嘎力2个卡伦屯。
新立屯为第三区,辖新立屯乡,阿木尔、开库康、安罗3个卡伦屯。
1928年(民国17年),取消区制。全县划为1城,1镇,1乡。即县城、辖漠河,讷钦哈达、洛古河;连崟
镇、辖连崟
、乌苏里、巴尔嘎力、额木尔;1930年(民国19年),全县划分为1个镇、4个闾,18个村。
三、伪满区划
1934年(伪康德元年),伪漠河县成立后,沿用民国行政区划。
1936年(伪康德3年),伪满政府实行保甲制。全县共设4个保,40个甲,400个牌,辖4000户(独身按一户计算)。
县城内设2个保,连
镇设1个保,新立屯设1个保。保,设保董1人;甲,设甲长1人;牌,设牌长1人。1944年(伪康德11年),全县改保甲制为街村制。全县划为漠河连2个街。洛古河、漠河上村、乌苏里、额木尔4个村。
洛古河村,辖西口子、斯大了克、洛古河3个自然屯。
漠河上村,辖讷钦哈达、漠河上村2个自然屯。
乌苏里村,辖永合站、乌苏里、巴尔嘎力3个自然屯。
额木尔村,辖新立屯、额木尔、开库康、马伦4个自然屯。
现行区划
1947年,漠河县解放后,撤消县治,划为呼玛县第五行政区,区辖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
1956年,撤区实行乡村制,设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乡。乡下设村,共6个村。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实行乡村合一制,改乡为人民公社,即漠河、额木尔、马伦、开库康4个人民公社,公社下设生产大队,共12个生产大队。1970年在原漠河县境内设立古莲、阿木尔两个区(县级),区设公社。1976年将阿木区辖图强公社划出,设立图强区(县级),三个区均为政企合一制。
1981年,国务院批准恢复漠河县,其行政区管辖阿木尔、图强、古莲、富克山(无人区)4个区。西林吉、图强,劲涛3个镇和漠河、兴安2个公社。
1984年公社又改为乡。至1990年底全县行政区划管辖为西林吉镇(县城),设一个桥北街道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7个自然屯;图强镇;下设育英一个街道办事处,10个居民委员会,劲涛镇,下设长缨一个办事处,13个居民委员会;漠河乡下设3个村民委员会;3个自然屯;兴安乡,下设5个村民委员会,5个自然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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