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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建 制 度

 

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及时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居民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抓好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搞好社区的文体活动,丰富社区的业余文化生活。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和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中去。

    3、负责安排总支的各项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时向镇党委报告工作。

    4、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交流驻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组织开展好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

 

 

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组织和掌握各总支的组织状况,提出划分党小组的意见。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

    3、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总支书记制定“三会一课”制度,检查督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4、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5、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6、负责日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如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

 

 

党总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学习计划。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3、围绕每个时期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工作,并负责对本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

  4、组织开展好文艺体育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党总支纪律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

2、负责检查党员的执纪情况,负责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总支和上级汇报工作。

    4、考察和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情况,教育和鼓励他们正确认识和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5、经常向上级纪检部门如实汇报党风党纪情况。

 

 党总支书记办公会议事制度

 

1、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主要酝酿提交总支讨论决定的问题,了解和掌握落实组织决定的事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社区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总支指定。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

    l、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总支的决议和上缀党组织的指示,给党员分配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向党总支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和本小组的情况;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按时收缴党费。

 

社区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l、总支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总支副书记召集、主持。

    3、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总支委员会的议题,由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总支书记沟通。

    5、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总支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总支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总支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党总支扩大会议制度

  

  一、社区党总支扩大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召集,社区“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二、社区党总支扩大会议的议题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向与会人员报告社区党组织工作,讨论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党组织工作并形成决议。

  三、社区党总支扩大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总支将要召开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形成讨论稿送达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关征求意见。根据征求上来的意见,对工作报告进行进一步修改。

  四、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因故不参加扩大会议,事先要将有关问题的意见转达给社区党总支。

  五、社区党总支扩大会议通过形成的决议,要以书面形式通报驻区各单位,同时,通报前期社区党建和共驻共建情况,并备案。

 

社区党组织议事会制度

 

一、党总支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

二、党总支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总支其他委员召集、主持。

三、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总支委员会的议题,由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总支书记沟通。

五、党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总支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出力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总支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向驻区单位党组织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一、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后,要在8小时以外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爱好,主动到社区内进行各种有益活动。

二、社区党总支领导及各总支书记要积极协调社区在职党员开展活动,为其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 

三、社区党总支要经常收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和做贡献情况。

四、在职党员在社区活动情况,每半年社区党组织要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一次。对在社区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要对其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使在职党总支书记在社区活动尽快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在职党员社区活动反馈制度

 

1、社区党组织在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登记的同时,通过社区监督员、入户调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对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进行汇总。

3、社区党组织每季度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集中反馈一次情况。

4、驻区单位党组织在社区党组织反馈情况的同时,将在职党员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向社区党组织介绍,以便社区党组织全面了解党员情况。

 

党组织共驻共建制度

 

1、建立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组成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联席会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在共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对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并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驻区单位的场地、设施、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驻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必须向社区党总支至少做2件实事。

4、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评选“先优”及选拔作用干部时,都要主动征求所在社区党总支的意见;社区党总支要严格把关,并做好备案记录。

 

社区党总支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l、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2、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总支书记做好总支一班人思想政治工作,总支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做好责任区内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3、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和说服力。

 

社区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社区党总支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二、会前应指派专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总支的工作意见。

  三、总支书记在简要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向支委反馈近期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总支委员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整理成文,上报镇党委。

 

新转入党员登记、谈话制度

 

一、登记

1、新转入社区的离、退体党员凭县委组织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家庭所在位置到所在社区报道。

2、在职党员凭《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登记表》到社区报道,并认领服务岗位。

3、新转入社区报道的党员报道时要填写登记表,便于社区了解该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资料。

4、凡是应转入社区报道的党员必须凭县委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时间内到社区报道,不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报道的,将采取组织手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间超过半年仍不到社区报道,按自动脱党处理。

二、谈话

1、社区党总支要经常和新转入社区的党员谈话,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

2、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新转入党员开展活动,为其提供发挥作用的舞台和途径。

3、各社区党总支书记要定期找新转入党员谈话,收集新转入党员在社区的工作、生活和做贡献情况,广泛听取社区居民意见,结合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沟通反馈。

 

社区党总支工作制度

 

    l、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研究决定本社区在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团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牵头协调社区各级党组织,搞好社区党建,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动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为群众服务活动。

    4、加强对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社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5、抓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核工作。

    6、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党总支建设制度

 

1、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总支的战斗力。

2、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要教育全体党员自觉地维护党的利益,遵守党的纪律。

3、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对人对事开诚布公,坦诚以待。

4、接受群众的监督,在政治上、生活上不搞特殊化,勤勤肯肯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

5、坚持党性,杜绝派性;切实保障党员的利益,做实事求是的模范。

6、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党员和群众同一切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7、党总支成员要为全体同志作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使社区党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思想建设方面

1)各总支、党小组要积极组织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

2)用《党章》规范每个党员的行动,把端正党风,提高党员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3)发扬主人翁精神,关心集体,勤政为民。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制度建设方面

1)每个党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在先,享乐在后。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周五上午全体党员集体组织政治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章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因工作在外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同志也要坚持自学。

3)抓好党员管理和党风党纪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开好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共产党员量化考核标准,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在职党员参评率要达到100%

4)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不超计划生育。

5)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建设方面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总支成员要按各自的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总支要建立四册、四簿,即“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党费收缴登记册”、“党员活动室财产登记册”、“党员学习记录簿”、“党员大会记录簿”、“支委会记录簿”、“党员活动室活动记录簿”。

3)发展党员要遵照“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和教育,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办事。

4)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工作,力争全部按期转正;对已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加强培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接纳。

4、作风建设

围绕扶贫开发工作,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务实工作,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1)总支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总支真正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2)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团结,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密切配合,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

 

3)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不推诿扯皮、不当老好人。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热爱集体,关心同志,爱护公物,厉行节约。坚决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党员活动站管理制度

 

一、社区党员活动站是社区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有计划、分类型、多功能的教育阵地。是广大党员干部学政治、学理论、学科学、学技术和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主要场所。

二、党员活动站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倾听党员呼声,自觉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服务。

三、党员活动站工作人员要加强电教设备的管理,做到合理存放,科学保管,确保安全、高效,并且由专人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做好交接班手续。

四、党员活动站工作人员要认真制定学习培训和电教片的播放计划。党员培训要按照计划严格执行,确保各班次和学习落到实处。播放电教片要建立《党员电化教育记录簿》,落实专人确保播放,收看工作及时到位。

五、党员活动站每次办班和播放电教片,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同时,要爱护电教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进行维修,不准将电教设备挪作它用。

 

社区党员活动制度

 

1、社区党员的理论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2、每次学习社区党员要做好学习记录,做到记录规范、完整。

3、社区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既锻炼身体又陶冶情操,做到寓教于乐。

 

“三会一课”制度

 

l、总支党员大会

   会期:设党小组的总支一般每季度召开--次总支党员大会,不设党小组的总支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工作计划、措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包括: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选举总支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2、总支委员会

   会期: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总支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研究审查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总支成员的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

   会期: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内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总支决议及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党课

   党课每季度--次,一年不少于4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教育。

 

党员教育制度

 

1、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坚持对党员进行系统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规党法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员标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

2、党员教育的目标。通过经常性、系统化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遵循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4、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运用正反典型,进行对比教育;每天抽出半小时坚持经常教育;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进行专题教育;定期过组织生活,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开展各种活动,进行形象化的教育。

5、党员教育措施。 制定学习制度;确定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规划;领导带头讲党课;定期检查总结。

 

党员学习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2、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各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3、坚持周二、周五学习制度,总支做好考勤记录,作为年终考核每个党员的依据。 

4、党员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根据总支工作学习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形式、方法和措施,切实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5、抓好离退休、离岗老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针对老党员体弱多病,集中学习有困难的实际,总支开展定期不定期走访、座谈活动,组织学习。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3个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过高要求。

    ②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应当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③平等原则。党员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民主评议党员包括6个方面: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②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③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④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认真做好党员责任区工作。

    ⑤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⑥是否坚决执行觉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以总支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①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理想信念、权利义务和党的宗旨教育,同时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②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实际,总结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经党总支审定后,由党员在总支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③民主评议。召开党总支或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组织鉴定。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综合分析,做出评价,反馈给本人,并向总支大会报告。

    ⑤实施奖惩。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结合“创先争优

”活动报请街道党工委予以表彰;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由所在总支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年老病重党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年老病重党员因身体条件差,可不参加社区党总支组织斩党员活动日的活动。但社区党总支必须定期向年老病重党员定期反馈总支活动情况,让其了解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社区党总支组织的党小组会、总支党员大会,年老病重党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但因身体条件无法参加的,总支要把党小组会、总支党员大会研究的议题发至这些党员的手中,并征求意见,会议的决议要及时向其通报。

三、年老病重党员因病外出的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是所在社区登记并参加相应的活动。

四、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必须将外出时间、地点、事由向所在总支报告并登记。定期用电话和书信与总支沟通情况。

五、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联系,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业务知识,参加政策理论、业务、文化学习率达90%以上,并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出差、外出学习请假者例外)计8分,在岗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2、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中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记7分。有危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发现一次者不得分。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按期交纳党费、服从组织分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每年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记17分。逾期不交党费者扣10分,不服从组织分配不得分,不发挥党员作用扣3分,不交汇报思想材料扣2分。

4、坚持过组织生活,参加组织生活在95%以上的记15分,参加总支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每下降5%1分,听党课每少一次扣3分(出差、病事假例外)。

5、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记7分,工作中有缺点错误,不能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者扣4分。

6、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出勤达到规定天数,不旷工记10分。完全全年工作任务50%以上80%以下的扣2分,50%以下的扣3分。出勤率达不到规定天数扣5分,无故旷工不得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7、维护社会安定,不违法,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记7分,发现违法行为不得分,参加一次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扣4分。

8、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违纪,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个人得失,记14分。如发现以权谋私,违纪者扣8分,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得失者扣4分。

9、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各自直接负责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各种责任事故记7分,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不得分,间接责任者扣5分。

10、带头搞好计划生育,树立移风易俗的社会风尚,记8分。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不得分。

 

发展党员制度

 

1、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2、发展对象必须是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优秀分子。

3、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总支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座谈了解,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4、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5、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总支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6、坚持个人自愿申请,总支注重考察的方法,确定培养入党和积极分子,同时,由个人聘请或总支指定12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

7、对总支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8、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9、总支按照党员发展规划,每年至少发展12名新党员,同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新党员接收工作。

 

党建联系点制度

 

1、为了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总支在基层组织工作中实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2、总支委员定期深入总支,掌握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3、每年对基层组织工作中的扶贫活动、文明服务质量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和加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

4、定期不期地走访社区居民,向广大居民和社会群众发放意见表,征询他们对社区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执行政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党员都要持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卡(分主卡和和回执两栏),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

2、社区党组织将报到登记卡填好后,将主卡留存。主卡记载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和职业特长、联系方式、服务意愿等情况。

3、回执由社区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交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便于其所在党组织掌握报到情况。

 

在职党员社区活动登记制度

 

1、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定期参加“八小时”以外的社区活动。

2、社区党组织要为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搞好服务。

3、社区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如实、客观地填写在职党员活动登记表上。

4、社区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服务情况建立规范的档案,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以备上级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查询。

 

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凡是驻区单位应转入社区的离退休党员,由原所在单位提供应转入社区党组织人员名单。这些党员必须在20056月末前到县委组织部输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驻区各单位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必须凭借县委组织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社区党总支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各单位离退休的党员必须根据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的时间内到社区报道,不按规定时间报道的,将对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部已开具介绍信但超半年时间不到社区报道的,按自动脱党处理。

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党组织关系的管理,建立档案做到出入有序。

 

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1、对总支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总支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个人及家庭情况搞好政治审查,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考察写实人,对该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和写实。

2、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写一篇思想汇报,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写实人要定期和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入党的动机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同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在思想上尽快成熟。

4、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镇党委和社区党总支举办的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 党员因各种理由要求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职。

、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三、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四、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总支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总支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五、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总支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总支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六、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七、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和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的党员,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八、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党组织,或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九、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所去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总支对党员的要求。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总支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十、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总支,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十一 、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十二、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乡镇)党组织要通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十三、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十四、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总支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总支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十五、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十六、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十七、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管理。

 

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1、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2、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1%

3、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4、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5、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二、无固定收入经常性工作的农民(家属)党员每月交党费2角。

三、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有本人提出申请,经总支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其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总支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 ,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总支发展党员制度

 

一、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对象必须是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优秀分子。

三、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总支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居民区进行座谈了解,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四、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五、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总支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

六、坚持个人自愿申请,总支注重考察的方法,确定培养入党和积极分子,同时,由个人聘请或总支指定1-2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

七、对总支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八、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九、总支按照党员发展规划,做好总支党员的发展工作,同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新党员接收工作。 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党员电教化制度

 

一、根据的建设和中心工作的需求,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党组织加强对总支播发收看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党员电化教育计划,认真抓好党员电教片的收看工作;

三、严格播放收看记录,播放前要先通知,播放中要保持场内安静,不得随意退出,播放收看要做到有 专人负责,认真记录播放收看内容,及时组织讨论;

四、专职电教工作者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掌握电化教育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电教设备必交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制度,不得随意外借、出租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五防”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严格审查制度,严禁播放和翻录黄色淫秽及其它不健康录像,如有违者严重追究当事人和社区领导的责任。

 

社区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把握坚定的政法方向,自觉地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社区团的建设。

二、社区党组织要在保证团组织按照《团章》独立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到“六带”,即:从思想上带、组织上带、班子上带、队伍上带、作风上带、工作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工作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团的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支持团组织按照有关法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四、社区党组织要在加强班子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团组织的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