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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加第三届中国大兴安岭·漠河冰雪汽车挑战赛的知名度,使赛事成为国际知名的品牌赛事,最终实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规范赛事的商业运作行为,特制定赛事招商原则如下:
1、承办赛事
凡有意承办本赛事的单位、组织、个人可在不改变赛事性质、目的、作用的条件下,承担赛事举办的全部费用,享有赛事的商业和广告收入及赛事的其它收益。
2、协办赛事
凡有意协办本赛事的单位、组织、个人可按其协办的程度,享有部分赛事的商业和广告收入及赛事的其它收益。
3、赛事冠名
凡有意为赛事冠名的单位、组织、个人可在不改变赛事的性质和地域特征的前提下为赛事冠名,冠名费用:200万,具体冠名事项另行商议。
4、赛事指定用品
对有意为赛事指定用品(含燃油、服装、通信工具及其它产品)的单位、组织、个人可按其指定(提供)用品的程度享有部份广告权(含车体广告、场地广告),具体事项另行商议。
5、指定赞助商
对有意赞助本赛事的单位、组织、个人需提供部分赛事经费,可成为赛事的指定赞助商。具体事项另行商议。
6、车体广告
凡有意在赛事的赛车(含工作车辆)上做车体广告的单位、组织、个人可按其车体广告的部位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1)车体左或右前车门号牌上方(50cm×20cm):3——5万元
(2)车体左或右前翼板(50cm×20cm):3——4万元
(3)车体左或右后翼板(50cm×20cm):2——3万元
(4)左右两侧后车门(50cm×50cm):3——4万元
(5)前机盖(60cm×50cm):3——5万元
(6)车体后侧(50cm×40cm):1——2万元
(7)其它部位广告牌另议。
7、场地广告
凡有意在赛事的比赛场地(含发车台、赛道)做场地广告宣传的单位、组织、个人可按下列标准收取(含制作费用):
(1)场地广告牌(6m×4m):5000——10000元/块(指定位置加收100%)
(2)赛道地幅(6m×0.5m):1000——5000元/幅(指定位置加收100%)
(3)场地汽球 : 5000元/个
(4)发车台、指挥台、主要障碍点等广告牌费用另议。
8、对大兴安岭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优惠20%执行。
第三届中国大兴安岭·漠河冰雪汽车挑战赛组委会
200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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