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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县人民: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到普通民间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诚信被人们广泛地实践于修身立业之中。“一诺千金”,“一言九鼎”,是人们讲究诚信的高度概括和真实体现。
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为人处事最重要的品德,更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深入开展诚信建设,是我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巩固和发展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举措。这对于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优化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环境,提高漠河城市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打造诚信,塑造漠河良好形象,是我们每一个“漠河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县优化信用环境组全体成员单位向全县人民发出“诚信漠河,从我做起”倡议:
一、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识事明理的“漠河人”。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诚信义务;争当文明公民,更应成为每个“漠河人”自觉的诚信行动。全县人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都要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共同凝聚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在日常的公共生活中,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二、实践职业道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漠河人”。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而诚实守信则是人们在公共交往中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应具有的基本道德修养。古人说:“人无信不立”,讲的就是诚信对一个人的极端重要性。诚信建设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工程,也是道德实践的具体体现。全县人民要从我做起,从说真话、守时间、讲信誉、诚实劳动、遵纪守法、做老实人、办老实事等一点一滴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诚信建设活动中去,做到“五讲五不”。即:(1)讲道德,不制假售劣。倡导明礼诚信、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道德风尚,摒弃金钱至上、见利忘义的价值观念。(2)讲信誉,不违约失信。遵守合同契约和承诺,重合同,守信用,不随意签约,任意毁约,建立友好合作、公平竞争的关系。(3)讲信用,不拖欠贷款、税款、货款、工资等。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不规避法规;不作假账;不损害国家、集体、公众和员工的利益。(4)讲责任,不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社会公约,不以任何形式欺骗用户和误导消费者,不损害其他同业者的利益。(5)讲品格,不冒用他人商标、专利等。
三、恪守道德操守,做一个品行端正的文明“漠河人”。道德既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和行为规范,也是一种实践精神。恪守道德操守是道德认知的具体体现。我们学习道德知识,认知道德规范,目的是为了在社会生活中规范彼此行为,协调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建设美好家园。每个“漠河人”都应该在打造诚实守诺环境中,树立和培养良好的品德与习惯,陶冶自身道德情操。
尊敬的全县人民,现代社会是诚信的社会,个人信用是我们在社会上安身立业的资本。我们要象爱惜自己的生命那样珍惜自己的信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铸诚信漠河,为漠河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不讲诚信、不守诺言、损害集体和公众利益的行为,欢迎您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0457-2887198。
漠河县优化信用环境组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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