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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争、促、建”活动的几点思考
中共漠河县委组织部课题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围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个总要求,从六个方面对今后五年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论述,为“争、促、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全区“争、促、建”活动自去年开展以来,得到了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作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一项基础党建工程,“争、促、建”活动使基层党组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走出了一条以发展为核心,以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为出发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由于“争、促、建”活动本身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其发展过程中,显示出了勃勃生机,呈现了以点带面、由点到线、辐射联动的发展态势。但在“争、促、建”活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发展不够平衡、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还不够、考核评估机制尚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鉴于此,有必要对开展“争、促、建”活动作进一步的深化和拓展。最近,我们就“争、促、建”活动主要问题和难题及开展“争、促、建”的若干思考等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一、影响和制约“争、促、建”活动深化与拓展的问题与难点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自全区开展“争促建”活动以来,各地都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各基层党组织都采取不同方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了“争、促、建”活动。这充分说明,此项活动已经具有了很深的群众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然而,也应当看到,按照地委更高要求和标准,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开展活动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操作上的偏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是开展的还不够平衡。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开展“争、促、建”的认识不够高,在落实上存在推一推、动一动的现象,一以贯之、常抓不懈不够。在活动开展上主观能动性不强,缺乏自身工作思路,也无重点和特点,按某种模式照抄照搬,就事论事,被动应付。在发展的层面上,点与面之间、块与条之间、块与块之间还存在一定的落差。
二是适应新形势新情况还不够。有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办法和抓手还不多,没有把活动的开展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而是“就活动开展活动”,满足于开会发号召,不认真分析和把握影响发展、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有的党员存在消极思想,参加活动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联手抓的合力还不够强。把“争促建”活动当作基层党建的唯一工作,忽视结合基层党建的其他内容。诸如:发展型班子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没有被纳入其中,没有形成相得益彰的局面。
四是考核评估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上,随意性比较大,缺乏刚性,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其他方面工作的标准重叠,使基层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因标准不统一、刚性不强,给考核工作带来困难,也影响考评结果的有效运用。
二、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争促建”活动的对策和建议
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争促建”活动需要进一步回答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做的结果如何”等一系列问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争促建”活动进行深化和拓展。
(一)扩大主体队伍,努力提高“争促建”活动的参与度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是“争促建”活动最广泛最直接的主体,在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扩大“争促建”活动的主体队伍,解决“谁来做”的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1、注重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使“争促建”活动向广大党员延伸,发挥好他们的先锋作用
“争促建”活动是地委为推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精心研究确定的党建工作新载体。为此,必须依靠组织的力量,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热情,使“争促建”活动的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当前就是要继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思想认同度。使广大党员充分地认识到,开展“争促建”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构建一个全新的党建工作平台,领导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当执政为民、服务群众、开创一流业绩的先锋,领导全区人民用创新的思路和超常规的举措破解发展难题,使和谐的林区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自觉纠正思想观念上的偏差,自觉投入到“争促建”活动中来。二是提高工作参与度。采取教育引导、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等措施,不断强化党员参与“争促建”活动的意识,把参与活动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表现灌输给每名党员。同时,也要通过建立奖优罚劣制度约束党员积极参与,使“争促建”活动深深扎根于全体党员。三是提高作用发挥度。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的先锋模范作用,使群众感受到在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起到的作用,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中所做的贡献,从而,树立党员和党组织的先锋形象。
2、坚持执政为民宗旨,使“争促建”活动向公务员队伍延伸,发挥好他们的骨干作用
公务员队伍是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组织者,是各项事业的骨干,在政府职能运行中,担负着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的重要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争促建”活动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组织保障,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为此,要围绕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把“争促建”活动与政府职能转变、问责制实施等相结合。一要着眼于长效管理,通过加强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二要通过开展“勤政、廉政、优政,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创建星级科室等活动,自觉做漠河文明的表率和“争促建”活动的表率。三是推行和谐服务,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和谐服务的理念,从强化队伍管理、努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入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计,在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壮大旅游产业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3、改进党的群众工作,使“争促建”活动向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延伸,发挥好他们的桥梁纽带作用
“争促建”活动本质上讲是以党员为先锋,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延伸党的工作触觉,能够实现党的工作的社会化。一要通过加强党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工商联、侨联、老龄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发挥他们联系广泛的优势,把他们的联系对象吸引到促发展的行列中。二要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各级群团部门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围绕全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履职尽责,最大限度地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到为发展经济做贡献上来。三要大力引导培养和扶持社会中介组织,为承接部分政府职能提供载体,从而为党的工作增添力量,做到直接参与与间接参与的有机结合。
(二)拓展工作领域,全面扩大“争促建”活动的辐射面
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争促建”活动,必须准确把握形势和情况的变化,从实际出发,突出全区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解决好“为谁做”的问题。
1、把“争促建”活动向资源管护方面拓展,促进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生态建设是大兴安岭地区的生存之本。按照省十次党代会建设“建设生态功能区”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生态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要选树一大批森林资源管护战线、防扑火战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典型,并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要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在生态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如:在资源管护中,对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党员,应建立奖励机制,不仅要体现物质奖励上,政治待遇要有一定的倾斜。对于在林下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中,敢于“趟路”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先锋意识。在防扑火工作中,特别是在扑火战斗中,要在火场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突击队、党员尖刀班等组织,使党组织和党员“两个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在建立防扑火考核、监督、奖惩机制的过程中,要把“争促建”的具体目标与防扑火的考核指标结合起来,与发展型班子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结合起来。从而,为搞好生态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把“争促建”活动向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拓展,进一步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目前,我区的产业发展被划分为六大产业,把六大产业做大做强,是进一步推进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为此,在深化和拓展“争促建”活动中,要结合全区各县区局的实际,加大产业协会组建工作力度,并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要求协会党组织要从提高从业党员的素质和能力入手,把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到“唱响一个品牌、做大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上来。如:漠河的旅游家庭宾馆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要成立家庭宾馆协会,并在协会中建立党组织,要求党员带头创新经营理念,带头实行品牌化经营、综合经营和企业化经营,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对于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各级组织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中进行调查研究,能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要单建,党员数量不够的要联建。特别是在工业园区建立党组织问题,要敢于创新,不能按部就班,要从搞好服务出发,从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出发,把党建工作贯穿于项目落实的各个环节。同时,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积极研究探索有功必奖、有过必惩机制。对在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可以通过提高目标奖金额度、优先提拔重用等措施,加大激励力度;对工作平平、业绩不突出的,可以通过单位不能评优、领导不能提拔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
3、把“争促建”活动向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方面拓展,进一步解决好民生问题。
“争促建”活动之以能够具有生命力,关键是通过发展确保受益面的不断扩大。为此,应按照地区两会“把增加职工收入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把“争促建”活动与“家庭致富工程”结合起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扶持政策,帮助职工实现增收致富;与进一步做好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救助工作相结合,把奉献爱心活动办好,把扶贫救济工作做实;与开展各种便民活动相结合,发挥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通过总结推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和社会重大事务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用共同的社区发展目标凝聚人心,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优质服务,达到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促进发展的目的。
三、健全完善机制,切实增强“争促建”活动的实效性
“争促建”活动是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性任务,还要注意根据时代发展和需要的变化,创新工作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争促建”活动的实效性。
1、在方法手段上,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在开展“争促建”活动的过程中,要在继承以往开展的“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上述活动成果作为推进“争促建”活动的强有力支撑。同时,也要不断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更好地适应参与主体、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深化和拓展的需要。为此,应实现方法和手段上的“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学习他人经验与创造本单位特色相结合。深化和拓展“争促建”活动重要的是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因此,对各基层党组织来说,要学习先进经验的实质,创出自己的特色,而不能满足于“形似”上,更重要的是“神似”。二是坚持继承传统经验与开拓创新相结合。“争促建”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因此,深化和拓展“争促建”活动就应当在继承传统经验、传统做法的同时,注重赋予其新的内涵,开辟新的工作领域,开创新的局面,让“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群众干起来”。在领导层面,必须注重增强党的领导的号召力、战斗力、控制力与增强本单位的内聚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联系,力求找到两者之间的最佳点,不应把他们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必须注重“争促建”活动目标与确定经济行政工作目标之间的联系,力求使两者之间有机结合配套,不应各敲各的锣,更不能出现彼此包办代替或互相冲撞的局面。三是坚持有效运用现代信息与传播手段相结合。通过现代化网络管理技术与网络服务技术,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做法和广大党员在活动中的表现等实施信息动态量化管理。同时,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争促建”活动的影响度。要努力把党的执政基础建立在科技基础上,通过执政力量与科技力量的结合,打造新时期共产党的基层执政团队。
2、在依靠力量上,要有效整合社会各类有形和无形资源
《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而“争促建”活动正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党要通过整合社会的各类资源,强化共振效应,形成合力效果。一要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党务干部是“争促建”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把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环节来抓,进一步探索唯才是举的党务人才选用机制,拓宽党务干部选任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党务干部来源,充实力量,改善结构,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使党务工作成为受人尊重、令人向往的工作。要认真开展好以党建专家型、经济发展型、环境建设型、稳定和谐型为主要内容的“四型书记”创建活动,有效解决了政企合一体制下党务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老书记凭经验、新书记站着看、转岗交流书记不愿干”的问题,让基层党组织书记找准角色定位和工作抓手。二要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有效整合物力资源。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党内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解决基层党组织经费短缺、场所不足等问题,为“争促建”活动提供物质保障。如:组织部门可逐级下拨专项活动党费,基层党组织匹配设立专项活动基金,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党组织组织党员开展创收活动,社区党组织采取有偿、低偿服务和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等形式,有效整合各类物质资源,推进全社会积极参与“争促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三要结合工作实际,有效整合载体资源。载体建设是深化“争促建”活动的有效手段,在载体内容和形式的设计上,必须体现时代性、地域性、独特性和针对性,防止大而空、多而杂,杜绝步入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误区。在考评指标的设计上,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避免组织安排不了、党员做不到、考评无实效问题的出现。四是注重宣传和推广典型,有效整合品牌资源。典型水平的高低,代表“争促建”创建水平的高低。为此,在开展“争促建”活动中,要树立品牌意识,要在培养树立典型、推广利用典型和完善提高典型上大做文章。要结合行业特点,培养出各条战线的各类典型,形成方方面面的典型群体。要注意老典型的开发利用和新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同时,培养典型要切记不要“开小灶”,更不能脱离群众,要把典型的培养根植于群众这块“沃土”中。
3、在制度创新上,切实形成严谨周密的保障机制
制度创新是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建立结构合理、关系协调、程序严密、执行顺畅的制度体系,为开展好“争促建”活动提供保障。一是推进制度创新要突出完整性。“争促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此,必须坚持“全面、可持续”的原则,加强“争促建”活动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使各项制度之间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在设计思路上,要采取开放性思维,使形成的制度呈现开放性结构,便于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给制度创新留下有效空间。建立完善工作联动制度,推动“争促建”活动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和要素,使各项制度之间和各要素之间在环节上紧扣,在功能上互补。二是推进制度创新要突出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些制度过于原则化和弹性过大的问题,要形成实用化、程序化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分解和量化。如:在建立分类指导制度过程中,首先要把类别分细,在此基础上,把促发展的指标量化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甚至到每个工作岗位。在制定考核评估制度时,要做到“三个纳入”,即:将“争促建”活动纳入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单位实绩考核的内容。在考核评估的办法上,要做到上级考核、群众评估、自我评价的“三位一体”,使考评结果的运用更为有效。三是推进制度创新要突出实效性。制度创新的实效性,必须体现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既有严格要求又有强力保障,从而调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参与“争促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激励制度建设,真正做到劳有所得、功有所奖。要加强约束性制度建设,特别是注重构建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制度,以克服“挂牌不负责”的问题。要加强保障性制度建设,使“争促建”活动在开展过程中能够得到政策、物质、人力等各方面的有力支持。如: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保障制度,关爱困难党员的政策制度等等,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开展“争促建”活动中动感情、有激情,确保此项活动在全区得以全面深化和拓展。
课题组成员:组
长
唐先进
副组长 朱自强
成 员
宋九龄(执笔人)
裴志辉
李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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