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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改进组织部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组织部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制度:
1、督办的事项包括党建工作计划的重点工作,部领导批示的督办事项,例会决定的重要事项,紧急、专项任务列入督办工作。负责督办的责任科室采取电话督办、发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办,定期公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2、督办制度期望各科室积极配合,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时限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对存在问题和困难的事项也能及时说明原因并寻求解决的办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今后,我部将继续完善督办制度,力争把我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执法单位。
3、各科室对负责督办的内容、督办方式以及具体的督办程序要做出详细的说明,使督办工作以规章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确保了督办工作的正常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