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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县水务局位于漠河县西林吉镇34区,是经漠河县编制委员会以漠编[2001]20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在职职工8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科员5人、工人1人。文化结构:大专3人、中专3人、高中2人。分别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5人。
水务局现有股室6个,其中有:水政股、财务股、水保股、规划股、工程技术股、后勤股。
漠河县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长石厚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水务局职工兼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县水务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的中长期供水计划;组织有关城镇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组织全县水资源的检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
(七)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基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八)编制、审查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水保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区域内重要水利工程。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农村供水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工程防治。
(十二)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抗旱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长:石厚良 联系电话:139457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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