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漠河县国土资源局位于西林吉镇29区,于2001年11月由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合并而成,是主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行政管理部门,现有职工25名,下设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局、乡镇管理中心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规划用地与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矿产开发与地质勘查储量股、地质环境股等股室所。
    二、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3、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开展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划界、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
    5、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各项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交易、政府收购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6、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矿产资源,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
    7、负责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探、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
    8、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9、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
    10、承办县政府和行署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领导及联系方式
    局  长:王志新  联系电话:0457288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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