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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县援外扑火预案
漠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集中爆发森林火情应急预案
一、为切实做好漠河县(局)森林防火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确保漠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本县(局)发生火灾时做到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地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启动条件
在火灾发生时,经漠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
县局总指挥:王秀国、计斌
县局副总指挥:张洪富
火场指挥: 责任区包片领导
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主要领导
四、扑救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组织扑救时,在兼顾全局的同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重点扑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威胁城镇、村屯、重要生产生活设施;威胁原始森林、人工林等重要森林资源及发生在我县(局)与内蒙交界处的林火。然后再集中力量扑灭火其余林火。
在扑火战略上因地制宜,因火施策,重兵投入,科学扑救。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充分发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主力军和森林部队尖刀兵的作用,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部队为主,社会力量为辅。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片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责任制。
五、扑火指挥
当高火险时段森林火情集中爆发时,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由火情发生单位的处级包片领导带队,抽调四名科级干部作为助手,防火办派一名科级干部作为领导的参谋组成火场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本责任区内各个火场扑救工作。外单位增援兵力,按县防指命令投入指定火场,在火场前指挥下实施扑救工作。
六、兵力部署
漠河县西林吉林业局扑火总兵力2390人,其中:森林警察部队漠河支队110人、专业森林消防队50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600人,后备专业队1180人。
各责任兵力部署情况:
前哨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古莲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河东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河湾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金沟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北极乡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煤矿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
富克山施业区:专业森林消防队50人,森林支队50人
其他扑火队伍驻守县址。
七、兵力调动
原则上各火场由火情发生单位和县森林消防大队,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兵力不足时,由县防指调动本县(局)其他单位的扑火力量。如本县局兵力不足,上报地防指并请示地防指调动其他县区局扑火力量给予增援。
扑火兵力调动顺序:本责任区的扑火队伍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首先进入火场,然后调动其他责任区的专业扑火队伍及半专业扑火队伍和森林部队及后备森林消防队伍,后备森林消防队按《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输入法》相关规定带足扑火工具。所调动的各单位扑火队伍必须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
八、火场通讯
通讯按照地防指的统一要求和《漠河县(局)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办法》及《火场通讯方案》执行。
九、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十、火案查处
火因调查由县公安局森保科负责。调查及处理结果报县防指,县防指备案并上报地防指。
十一、后勤保障
所有参加扑火的队伍要备足3天给养和扑火机具装备,3天后的给养原则上由本单位负责供给,如有特殊原因,自己补给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由前指指定后勤保障组织供给。前指的给养由当地政府承担,确保工作需要。
漠河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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