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贯彻实施《大兴安岭地区行政
问责暂行办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问责办法》),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包括林业局所属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行政绩效为核心,以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的纠察为重点,通过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严肃行政纪律,使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推进“五大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行政问责制是强化县政府、林业局所属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保证。对于加强行政能力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激励各级行政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县政府、林业局决定集中10天时间,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行政问责办法》。学习贯彻要在10天内统一部署,统一步骤,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学习教育阶段 (2007年3月7日--3月11日)。

    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内容包括:《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行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及县局《“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各行政机关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达到三项要求。一要学懂、弄通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二要学懂、弄通《行政问责办法》的问责范围、主体、对象、方式和程序,熟记被问责的43种情形,明确问责重点,切实增强防止决策失误、治政失当、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范的自觉性。三要制定文明热情服务、高效廉洁服务、依法便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主要领导要通过网站、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行政副职以下干部及工作人员要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开承诺。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事项公示制、代理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窗口制度,强化机关规范化建设,从而实现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手续最简便、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的治政目标。

    (二)检查整改阶段(2007年3月12日--3月16日)。

    1、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对照《行政问责办法》,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到事前预警。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企业管理、项目建设、政务公开和行政能力建设相结合,把检查整改工作贯穿于《行政问责办法》学习教育活动始终。

    2、组织干部、职工座谈讨论。深入查摆行政机关在执法、监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干部带头查摆、一般干部自我查摆、单位内部互查、义务监督员协查,纪检监察部门督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行政绩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检查整改阶段应付了事,否则将通报批评,推倒重来。

    3、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各行政部门或单位要在原“三定”(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完善、修改、细化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尽可能地做出完备、细致的规定,把责任落实到人,清晰界定出责任主体,确保权责统一。各行政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将职能细化后的“三定”材料报县人事劳动局,县人事劳动局审定后汇编成册上报县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行业和部门要按照《行政问责办法》,制定和细化符合本行业和部门特点的实施方案,明确行业和部门行政问责的范围、内容、主体和程序。实施方案除本部门留存外,要上报县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所属支部还要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上述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实施行政问责制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县政府、林业局所属各级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行政问责办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局)决定成立推进行政问责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直接对县(局)长负责。

  组  长:计  斌 县委副书记、县(局)长

  副组长:王  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局)长

            杨永革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张东彪 县委常委、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忠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宝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齐丽华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李树森 县人事劳动局局长

            孟 利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 林业局经营管理科科长

            李晶禹 县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忠峰兼任。监督投诉电话:2887299、2887188。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所属支部所在的县局直各行政部门、单位、中省直部门开展《行政问责办法》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指导和督促考核工作。

  2、县政府办: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所属支部以外的县局直各行政部门、单位、中省直部门开展《行政问责办法》集中学习教育,检查、指导和督促考核工作。

  3、县监察局:负责实施行政问责,对需要问责的事项予以立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问责意见和建议,形成调查报告报县局长。经县政府、林业局常务会议决议,实施问责并下达问责决定。受理行政问责的信访举报工作。

  4、县委宣传部:负责《行政问责办法》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

  5、林业局经营管理科:负责各乡镇、林场和局直各相关生产单位《行政问责办法》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6、县人事劳动局:负责督办指导部门和个人修改、细化和完善岗位责任工作。

  7、县法制办:负责《行政问责办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问责工作,创建高绩效机关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机关和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常抓不懈。行政部门的领导既是行政问责的对象,又是落实行政问责制的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问责制在所在单位的充分、有效实施。

  2、广泛宣传发动。全县各行政机关和部门要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行政问责办法》,深刻领会问责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使落实问责制成为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新闻媒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电视台要开辟电视专栏,跟踪、走访和报道《行政问责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鞭策和督促后进单位,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并做好行政问责制的舆论监督工作。

  3、保证学习效果。要坚持学习贯穿始终,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各行政单位与部门要做到保证时间、保证质量,要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和阶段总结。县(局)将于四月下旬组织一次行政问责制知识竞赛,集中检验学习效果。各单位与部门务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

  4、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行政问责制要与“评机关、评行风”结合起来,与企业管理年、项目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以外力驱动内力,以基层促进机关。一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问责举报中心的作用,健全投诉网络,把开展行政问责制工作作为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要把《行政问责办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由县直机关工委和林业局经营管理科负责实施。三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扩大群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范围,对行政问责制实施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推动《行政问责办法》扎实有效实施。


 
主办:漠河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漠河县信息中心
电话:0457-2887224  Email:zgmhxxzx@126.com
备案号:黑ICP备020322  通用网址:北极漠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