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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队伍管理,全面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在科研立项和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中,坚决按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科研立项、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执行科技三项费年度预算指标,保证按计划及时把科技三项费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3、提高办事效率。在符合政策、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条件下,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民营科技企业审批、认定和科技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4、认真接待企业、群众来访和技术咨询,及时答复任何技术需求。
5、努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周到细致地为企业及社会各界的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与监督
第一责任人:郑国庭
监督电话:2887159 288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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