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2006年“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

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地纠风办的安排部署,县委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最佳最差单位评议”)。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政风行风问题为重点,以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为对象,通过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推动各部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构建和谐漠河服务。

二、参评部门

我县确定的参评部门共计42个。

(一)执法监督部门(13个):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国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检验检疫局。

(二)综合管理部门(16个):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农委、乡企局、经济计划局、水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环保局、科技局、教育局、畜牧总站、旅游局、商务局、招商局、市政环卫园林监察大队。

(三)社会服务部门(13个):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工商银行、供电局、中国电信公司、邮政局、建设银行、铁路漠河县站、通信公司(网通)、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医院。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地、县关于纠风专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部署情况。是否落实“一把手”抓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把纠风专项治理和“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摆上了领导班子的重要日程,经常研究,加强督查,在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形成了氛围。

(二)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中央和省、地、县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停止,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的问题。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是否实行“六项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实行“一条龙”综合服务或“一站式”集中办公,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是否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并狠抓落实,取得了实效;是否参加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组织的公开承诺,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解决,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纠正和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政风行风问题情况。是否采取措施加强队伍建设,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及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刁难勒卡和“三乱”等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制发工作方案。各参评部门要依据此《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工作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二)公开承诺。5月中旬以前,各参评部门要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承诺内容主要是:本部门在“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为人民群众办哪些实事等,并公布举报电话,请社会各界监督。

(三)自查自评。6月份参评部门对本部门“最佳最差单位评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县纪委党风室。

(四)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10月下旬进行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

(五)问卷测评。11月下旬组织实施问卷测评。

(六)公布评议结果。2007年1月公布评议结果。

五、考评办法

“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采取省、地、县联动,问卷测评、听证评议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确定地区参评部门的最终排名时,问卷测评分占60%,听证评议分占20%,工作考核分占2O%。参评部门分为三类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三个档次,即最佳单位、达标单位和最差单位。其中执法监督类的前6名、综合管理类的前7名、社会服务类的前6名为最佳单位;其他6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且排在后3名的为最差单位。

(一)问卷测评办法

1、测评问卷按参评部门笔划排序。发放数量按地区要求确定。

2、问卷测评主体的范围及选择方法。测评主体范围应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合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群团组织干部、社区干部、乡镇干部、离退休人员及工人、农民、下岗职工等。原则上企业测评票要占50%以上,还将尽可能选择各类参评部门的直接服务对象。测评主体的选择方法为随机抽样。

3、每张问卷总分为100分,“好100分,“较好80分,“一般”为60分,“差40分。对因不了解某部门的工作而全部弃权的,统计时在总票数中扣除;对单项弃权的,按“一般”统计。

(二)听证评议办法

参加听证会的评议代表由社会各界组成,在召开听证会的前一天随机选取。听证评议按照参评部门的类别依次进行。会上,由参评部门主要领导简要报告一年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评议代表当场填票打分,汇总公布。

(三)工作考核办法

工作考核按照评议内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组成员与领导小组成员集体打分。同时,还将征求检察、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对参评部门当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问题,自身积极调查、严肃处理的,可不扣分;由有关部门查出来的或交由本部门而不及时调查处理甚至包庇袒护的,要酌情扣分。如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及所属单位发生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问题或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最佳单位。

跨行政区管理的部门,由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参加当地“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在当地进行考核。

六、奖惩措施

对被评为最佳单位的,要授予本年度“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称号,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各参评部门可根据系统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奖励。对被评为最差单位的要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要写出整改报告,并将情况通报组织部门。另外,设立“政风行风建设贡献奖”。对一些未被评为最佳单位,但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可授予“政风行风建设贡献奖”。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是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活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党风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参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评议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评议活动顺利进行。各参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权勒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针对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反复性、顽固性,研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克服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漠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

漠河县信息管理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