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省、地关于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和信用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地、县委的部署,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清正廉洁、真抓实干,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漠河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围绕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信守诺的诚信环境,努力把我县建设成发展前景好、交易成本低、投资风险小、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县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环境建设。要坚持“公正与安全”的原则,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严打”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切实抓好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侵吞国有资产和侵犯知识产权等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依法公正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稳妥审理企业改制中的相关案件,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问题。严禁在办案过程中占用企业资金、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严禁给基层干警下达罚款指标,对严重违法、违纪、违反政策损害企业利益的要严肃处理,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加强政务环境建设。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服务、高效率工作”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并建立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公示、监督检查档案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层面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纳入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的监督,严格执法资格,纯洁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和综合执法,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能交叉、责权脱节、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执法主体,大幅度减少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执法的行为,逐步消除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现象。二是规范政策。要切实把省、地、县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各行其是、上下梗阻、左右掣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四是推行“阳光政务”。要在扩大公开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要坚持便民利企的原则,把办事程序、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内容和条件、政策法律依据等群众关注的事宜全部向社会公开,切实把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加强服务环境建设。一是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省政府将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按照省里的要求,县一级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10%。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认真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审批纪律。二是办好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强化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在土地使用、工程承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方面实行公开招投标。三是改进服务作风。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克服“衙门作风”,大力倡导热情周到、快捷高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风气。要深入开展“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办实事”活动,真心实意为企业和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就办好的原则,严谨细致地为企业办好每一件事,既注重过程,更注重实际效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巩固“六项制度”成果。要在推行“六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代办制”,落实外来投资者代办单位和责任人,帮助企业和投资者办理各种审批事项,尤其要支持把现有的外来投资企业办好,增强说服力和号召力,以商招商,使更多的投资者在我县放心大胆地发展。
(四)加强信用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坚决反对“言而无信”。大力开展“诚信漠河”建设活动,塑造漠河的的新形象。在政府部门开展“重承诺、守信誉”、在企业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在社会开展“重公德、守信义”活动,营造全县上下共建“诚信漠河”的良好氛围。完善政府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应制度,规范社会信用行为。加强监管力度,提倡和保护遵法守信行为,揭露和惩治失信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县委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题推进的组织、指挥和落实工作。
组
长:曹文华(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副组长:王 闯(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刘洪胜(县人大副主任)
刘 灿(县政协副主席)
张东彪(林业局副局长)
关秀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成 员:张宝君(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
齐丽华(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孙廷文(政府办主任)
王诺维(综治办主任)
王春来(商务局局长)
张海军(招商局局长)
赵 忠(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赵春杰(县编委办副主任)
李晶禹(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专门负责对全县专项推进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及反馈。
办 公
室 主 任:关秀春
办公室工作人员:梁世林 王 莉
五、保证措施
(一)搞好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要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来抓。要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活动的同时,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迫切性以及县委、县政府抓环境建设的决心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大力宣传我县在环境建设中取得的新成果、创造的新经验、发生的新变化;大力宣传我县的经济发展优势,招商引资、促进发展的重大政策及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创业成功的事例;大力宣传我县干部群众通过先进性教育,团结奋进、争创大业的精神风貌,形成“人人是环境、人人有责任、人人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专项举报。把审批、执法、检查等重要岗位作为监督重点,开展以治理“三乱”、刁难勒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耍威风、搞特权等为主要内容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举报,及时查处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县纪委设立专项举报电话(2883367、2887299、2887189、2887187),在政府网站“行风在线”栏目设立专项举报电子信箱,以方便企业和广大群众投诉。对刁难勒卡、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三)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根据省、地文件要求,今年县委确定在42个部门继续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以解决在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方面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扩大社会监督范围,促进各部门“为民、务实、清廉”作风的形成。
(四)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牵头部门都要组织力量,对所承担的工作进行检查或重点抽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对重点问题要确定专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五)抓好正反典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树立和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意识强、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普遍赞誉的先进典型,大力树立和宣传艰苦创业、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外来投资者在我县创业成功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的;对扯皮推诿、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落实的,决不手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四个“不准”:一是不准层层设阻,拖延、变相拖延或拒不执行地、县制定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克扣、截留引资者应享受的物质奖励;二是不准各部门超越权限设立针对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三是不准到外来投资企业索要赞助,严禁强制性地向外来投资企业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四是不准将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所办中介组织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收费或将行政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单位或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服务,以及不交费不办事,只收费不服务。实行四个“一律”:凡是侵害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干扰企业合法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案件,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凡是对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进行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情节严重者,是领导干部的一律撤职,并开除党籍;是国家公务员的清除公务员队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利用职权收受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的党员干部,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截留、克扣招商引资引荐人奖金者,一律追查领导责任。
(七)强化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推进工作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形成整体合力。
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表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
加强法制
环境建设 |
政法委 |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察局、
法制办、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规范执法行为 |
法制办 |
编委办、公安局、财政局、建设环保局、交通局、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局 |
|
规范政策 |
县委政策
研究室 |
县委办、政府办、经计委、财政局、商务局、
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检验检疫局、
海关 |
|
加强机关
效能监察 |
监察局 |
县委办、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 |
|
清理和规范
行政审批 |
编委办 |
经计委、建设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环保局、统计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办、检验检疫局、海关 |
|
办好各类行政服务中心 |
招商局 |
经计委、商务局、民政局、建设局、工商局、
国税局、地税局、检验检疫局、海关 |
|
实施
“阳光政务” |
政府办 |
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科技局、建设局、
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 |
|
改进机关
服务作风 |
县直机关工委 |
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商务局、
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建设环保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办、检验检疫局、海关 |
|
“六项制度”落实 |
商务局 |
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环保局、招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疫局、海关 |
|
推进社会
信用环境建设 |
政府办 |
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经计局、人民银行、
国资办、科技局、人事局、财政局、商务局、
乡企局、法制办、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
国税局、地税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疫局、海关 |
|
加强舆论宣传 |
宣传部 |
商务局、招商局、广播电视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