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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有紧迫问题,可随时召开,其内容是讨论支部工作、讨论决定组织发展、表彰处分党员及支部机构调整等问题。
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奖惩及群众工作,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会:每月最少召开两次,对于支部各项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支委民主评议生活会制度
一般是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流意见,统一思想,使支委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结合自己思想,工作实际,查找不足。
按照党章要求,搞好自我评价。
搞好党内外的面对面、背对背评议。对在岗党员还要进行岗下评议。
评议结果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好的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是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所做的具体工作目标化。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条件,并通过目标考核,为党员提供依据。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a)
党员在居住地范围内,经常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b)
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给予关心和帮助;经常倾听对联系对象的意见、要求、建议和批评。
c)
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学习情况时,应同时会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d)
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在民情日记上,支部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评议。
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关系
党员汇报的形式有三种:
一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
二是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三是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党员学习制度
支部要定期组织学习。在组织学习时,形式应多样,次数要适当。要经常组织形式报告会和情况通报会。
支委民主评议生活会制度
一般是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流意见,统一思想,使支委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
联系党员制度
支委会成员要分别联系本支部的党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慰问,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定期研究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制度
掌握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满意程度,要及时把群众的思想脉搏。
及时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查找出原因,拿出对策,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
党员教育制度
对党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养和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促进社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此来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背劝退除名、自行脱党、党员登记中未被重新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要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对预备党员要认真考察写实,预备期满后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按期转正。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或居住地时,应及时接转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的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及时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查找出原因,拿出对策,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按照党费收缴标准的规定,党员应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按期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进行处置。
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制度
1、支部一般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至少每半年必须报告一次。
2、支部阶段性工作完成的情况,尤其是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必须报告。
3、支部建设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广泛征求意见。
4、处置不合格党员、“先优”评选、重大党内制度的形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事项,必须向党员大会报告。
5、要在报告前迟早确定报告内容,事先通知全体党员,不搞突击性的形式报告。
6、所要讨论的事项和拟作出的决定,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体现每个党员的意愿。
7、决议形成后,应认真执行,不准消极对待党员大会的集体决议,如有特殊意见可向镇党委反映。
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对社区机关工作的党员要严格教育管理,使他们成为宣传贯彻落实党在社区各项方针政策的先行者和领头雁,在社区的各类党员中发挥带头作用。
2、对离退休职工党员,要引导他们在治安联防、志愿者服务、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余热。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采取“1+1”的联系方式,及时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通报党内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困难。
3、对居民党员和长期居住的外来党员,切实发挥他们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做好他们中的预备党员考察期和按期转正等工作。对流动党员,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对转岗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要积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县局改革,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体验到党的温暖,带头实现再就业。
4、对社区内的在职党员,通过“双岗”活动载体,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岗下现实表现反馈卡,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深入到在职党员岗下联系户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岗下发挥作用情况,将岗下服务情况录入<<“双岗”活动信息管理系统>>,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主要依据。
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制度
1、建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组成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联席会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在共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对驻区单位党组织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驻区单位党组织要主动配合,并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驻区单位的场地、设施、资金、人才等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驻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必须向社区党支部至少做2件实事。
4、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评选“先优”及选拔作用干部时,都要主动征求所在社区党支部的意见;社区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并做好备案记录。
阳光社区党支部党建议事制度
1、社区党支部应正确处理好与社区议事、社区决策机构的关系,社区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议事会,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共同讨论社区居委会经济发展,社区管理、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等项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使用调整,社区中介组织的管理及社区党支部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并协调各方面落实解决。
2、党建议事会成员有:驻社区内单位党组织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中的党员代表、社区在职党员代表、离退休党员领导干部等。
3、党建议事会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发挥各代表的积极性,努力做到把党的要求转变为
社区群众的共同意愿,构筑起比较完善的“领导议事、决策、执行”社区自治系统框架。
党员电教化制度
一、根据的建设和中心工作的需求,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党组织加强对支部播发收看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党员电化教育计划,认真抓好党员电教片的收看工作;
三、严格播放收看记录,播放前要先通知,播放中要保持场内安静,不得随意退出,播放收看要做到有
专人负责,认真记录播放收看内容,及时组织讨论;
四、专职电教工作者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掌握电化教育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电教设备必交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器材登记制度,不得随意外借、出租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五防”即防盗、防震、防潮、防火、防尘并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六、严格审查制度,严禁播放和翻录黄色淫秽及其它不健康录像,如有违者严重追究当事人和社区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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