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8-04-02 16:10
来源:管理员
发布人: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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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各单位与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行林办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鉴于节日期间为春防期,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不得离开漠河,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强化森防工作,扑火队伍保持临战状态,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